关于开展全市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文明生产情况检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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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建管站(散办)、各混凝土生产企业: 为做好我市文明创建工作,提高混凝土行业文明生产管理水平,营造干净、整洁、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2013-2017)的通知》(武政【2014】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文明生产情况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成形式 检查工作由市节能办统一组织。各区建管站(散办)负责对辖区内的混凝土搅拌站文明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市节能办组织三个巡查小组,分片区对混凝土搅拌站落实文明生产情况进行巡查和督办。 二、检查范围 全市混凝土搅拌站。 三、检查内容 (一)文明生产、车辆管理等制度是否健全,各项工作台账是否详实、完整。 (二)是否配有专职车辆管理人员,对搅拌车辆进出场时进行冲洗,确保车身干净、无残料,防漏洒设备正常运转,无漏洒。 (三)场区道路、生产场地是否硬化和保持完好,是否配有冲洗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是否安排专职保洁人员对场区进行三班制保洁,场区路面无扬尘、无积水,保持干净整洁。 (四)搅拌楼及筒仓外观是否干净整洁,主要收尘设备是否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及更换,保持正常运转、无泄漏。 (五)是否配置砂石分离机并保持正常使用,对废弃混凝土拌合物进行回收、分离和再利用;是否建有固体废弃物堆场,固体废弃物是否做到集中存放、定期清理,有无随意倾倒现象。 (六)是否建有三级以上沉淀池,搅拌楼(站)、原材料堆场、车辆清洗场地四周是否做到地下沟槽与沉淀池连接,地下沟槽与沉淀池是否定期清理,确保通畅。 (七)原材料堆场是否封闭和分仓、分级堆放,裸露的砂石料是否按要求采取防尘网覆盖,场区其它泥土裸露部位采取简易植物绿化。 四、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主要是实地查看、通报讲评、限期整改的方式进行。 检查组对各搅拌站文明生产、车辆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查看,将检查情况向搅拌站负责人进行通报,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对存在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文书,督促整改。 五、时间安排 12月16日至12月30日对搅拌站进行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各受检搅拌站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按照文明生产管理要求推进各项工作,企业负责人要全盘负责,全面布置,并从人力、物力和财力予以保障。 (二)各区建管部门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专人负责,做好辖区内混凝土搅拌站文明生产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办工作,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市节能办。 (三)巡查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开展巡查,要做到能发现、指出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要下达限期整改文书,并约谈搅拌站负责人,要做好巡查台账、照片资料的建档工作,对巡查中存在问题的搅拌站,要跟踪管理,定期复查,确保整个工作连续性、实效性。 2014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