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筑节能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推广应用过程中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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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武建节办(2015)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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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要求,有效防治扬尘污染,同时针对2015年6月12日武汉市城建委《关于轨道交通6号线三眼桥北路扬尘污染的通报》中,暴露出的相关管理问题,希望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要充分认识扬尘治理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整治方案,加快扬尘治理的步伐。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治污减霾、扬尘治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企业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充分理解扬尘治理工作是利国利民的大事,是大势所趋,是企业应尽的责任;要高度重视,把扬尘治理工作纳入企业的日常管理,并落实专人负责。同时要加大投入,制定切实可行的企业扬尘治理具体措施,做到扬尘治理管理人员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检查整改到位,将扬尘治理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迅速落到实处。 二、具体要求 (一)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厂区防尘要求 1.厂区内应合理规划,将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进行划分;厂区道路及生产作业区的地面应采用硬化地面,未硬化的空地应进行绿化同时道路应保持完好和清洁,车辆在厂区行驶时无明显扬尘现象。 2.厂区厂房、生产设施应配置冲洗除尘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及时对设备进行清洗,保持清洁。 3.生产企业定期清理沉淀池、排水沟;生产废料必须堆放在相对封闭的场地内。 (二)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设施防尘 1、生产工艺过程中的上料、配料、搅拌等环节必须实施封闭,应配备收尘设施,定期保养或更换,确保外观整洁和标识完整。 2、粉料仓应有料位控制系统,上料口应配备密闭防尘设施,上料过程应有专人监控,防止粉料泄漏。筒仓除吹灰管及除尘器外,不得再有通向大气的出口。 (三)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砂浆)运输环节防尘 1、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砂浆)储存、输送必须采取密闭和防渗漏措施。 2、运输骨料、粉料等原料的运输车辆要保持清洁,禁止带泥上路。粉料须采用全封闭的车辆运输,有防渗漏措施;骨料运输须采用覆盖措施,禁止冒装撒漏,严禁超载,卸料后应清理干净方可驶离装卸料区域;搅拌车料斗应配备防撒漏措施。 (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砂浆)施工现场防尘 1、加强对散装水泥筒仓及干混砂浆储料罐安全使用的管理, 定期检查,保持进气口、排气口的畅通,防止爆仓;开展对操作人员的培训,避免因操作不当、人为等因素造成爆仓泄漏; 2、散装水泥筒仓及干混砂浆储料罐装载量不得超过规定的额定量;对已经超过使用年限的散装水泥筒仓及干混砂浆储料罐进行报废处理; 3、做好防尘、降尘、控尘措施处理,对没有加装收尘设备的散装水泥筒仓及干混砂浆储料罐要加装收尘设备,已经加装的筒仓定期检修,保证正常使用。 各企业要从保护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大局出发,提高认识,强化管理,把防治扬尘要求落实到各个环节,实现生产、运输及施工现场供应全过程控制,为全市治污减霾作出贡献。 特此通知 附:武汉市城建委《关于轨道交通6号线三眼桥北路扬尘污染的通报》 武汉市建筑节能办公室 2015年6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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